四川:關于建立煤電政府授權合約價格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(川發(fā)改價格〔2025〕13號)
各市(州)發(fā)展改革委(能源局、辦)、經濟和信息化局,有關燃煤發(fā)電企業(yè),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、各地方電網、增量配電網企業(yè),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,有關電力用戶:
為加快推進高效協同的電力市場體系建設,進一步促進煤電電量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,構建有效反映各類電源電量價值的市場化機制,根據四川電力市場建設推進情況,經研究,建立我省煤電政府授權合約價格機制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總體思路
立足四川能源資源稟賦和電力供需特性,結合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實施,建立煤電機組政府授權合約價格機制,即煤電機組省內中長期交易合同均價,疊加政府授權合約價格與省內市場價格的差價,形成最終電能量價格。推動煤電機組公平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與水電、風電、光伏等市場化電源同臺競爭,促進市場交易價格靈敏反映電力市場供需和燃料成本等變化,充分釋放市場活力。
二、實施范圍
煤電政府授權合約價格機制適用于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認定的合規(guī)在運、滿足能耗環(huán)保和靈活調節(jié)能力等要求,且符合我省電力市場準入條件的公用煤電機組。
三、政府授權合約價格機制
(一)政府授權合約價格。
政府授權合約價格按照“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”原則,結合電煤成本情況、煤電容量電價等確定,2025年煤電政府授權合約價格為